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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扬公宣 记者 葛学涛 黄静) 13日,扬州市禁放办发布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将于2023年1月21日起正式实施,从除夕起主城区禁放区域有所扩大,将主城区原禁放区域南面由328国道外延至沪陕高速,北面由宁启铁路外延至启扬高速(原生态科技新城禁放区域不变),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市禁放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消防安全、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多地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禁放办呼吁,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市民可拨打110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拨打12350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此外,为规范相关行为,避免带来安全隐患,市禁放办还面向广大工商业主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希望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否则将面临相应处罚甚至被追究刑责,相关违法信息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