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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江市出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规范》,作为全省首个该领域的市级地方标准,也为全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作出了有益尝试。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各地发展进程不一,部分地区还存在着管护权责不明、保障资金不足、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后续管护问题日益凸显。
为扎实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持续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2年,市发改委联合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共同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市级地方标准编制,制定出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规范》,聚焦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通信类、养老类、殡葬类等20大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科学明确管护内容和要求,对管护人员、制度要求进行详细分类阐述,并配套建立起完备的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和评价细则,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与此同时,市发改委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省级地方标准编制,力争省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落地镇江。(黄钰之 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