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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蒋文艳)为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等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登银合作”协同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的通知》。《通知》对二手房过户中的融资需求,形成具体操作规程或业务指南,建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通知》明确,各相关单位要协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在个人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转贷”办理时间长、交易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等问题。

对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通过预告登记制度防止“一房二买”,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推动统一银行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金融机构拓展;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此外,在兰州市率先开展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登记试点,为全省探索经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企业间不动产“带押过户”办理模式。

从2023年7月起,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原则上全部转由延伸便民服务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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