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项重要减税举措即将落地。记者今天自市财政局获悉,自9月1日开始,我省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税率将由原来的4%下调至3%,根据测算,下调土地出让环节契税税率可每年为我市市场主体减税约11.5亿元。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减征办法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授权,确定了我省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减征办法。按照总体平移、减轻税负、立足长远的原则,《决定》明确规定:全省契税税率为3%。同时,鉴于我省对住房权属转移长期执行3%的最低税率,且当前住房交易市场总体稳定,为避免增加居民税收负担,没有对住房权属转移设置差别化税率。(记者 傅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