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宁中院出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举措。

在提升执行合同质效方面,推出包括进一步完善立案登记制,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拓宽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严格落实诉讼费退费相关规定,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诉讼成本和执行环节费用成本;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10项具体措施。

抓好破产审判工作方面,推出加大对有案不立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和指导督办力度;推进破产案件简繁分流、快慢分道,规范、高效审结破产衍生诉讼;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作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改革;着力提高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水,不断增强法官业务能力;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保障破产程序运行顺畅;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管理与监督,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6项具体措施。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推出依法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防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完善同证券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投资者保护机构等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案件调解工作,高效、及时解决相关纠纷;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统一相关案件的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量;完善涉证券、期货、基金、信托或其他理财投资等相关群体纠纷诉讼代表人制度,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示范判决机制4项具体措施。

此外,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等方面,针对推出3项具体措施,包括依法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赔偿制度,推动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得到改观;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协作力度,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时间和成本进一步压减;立足金融审判职能,妥善审理金融类纠纷案件,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防范化解系统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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