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江苏实际,明确了6个方面32项主要任务。
在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统筹推进全省大数据中心税收分中心建设,将全省大数据税收分中心建设纳入省大数据中心体系规划;打造智慧税务精品项目,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费数据共享应用,推进税务数据与多部门信息的汇聚联通;加快构建数据驱动发展新模式,打造税收数据服务经济建设江苏样板。
在大力推进税费服务、税务执法、税务监管新体系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统筹推进税费服务改革,提高“一件事、一次办”水平,完善税费服务体制机制,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大幅减轻办税缴费负担,全面提升线上办税质效,进一步整合线下办税业务,探索实施大企业“税企直联”“预约裁定”等个性化服务举措;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持续改进税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分类分级税务执法,推进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构建跨部门综合监管新格局,加强重点领域税务监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在持续深化拓展税费共治新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持续推动社会协同共治,通过协同监管、联动执法、“银税互动”、“税警协作”等形式深化部门协作联动;不断拓展国际税收合作,落实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做好跨境涉税争议案件相互协商和预约定价安排等工作。(记者 王建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