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万宁市政府获悉,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万宁市2021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98%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4微克/立方米以内、臭氧年均浓度控制在117微克/立方米以内的工作目标,近日,万宁市成立万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全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万宁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成立了4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为扬尘治理组、企业治理组、移动源治理组和农业面源治理组,分别由一名副市长担任组长,定期组织有关责任部门研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抓好本领域环境质量改善。
扬尘治理组将主要负责水利、建筑、房屋拆除、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以及道路、街道扬尘治理,渣土物料露天堆场治理,城市裸露土地治理,裸露土地绿化覆盖,渣土车违法行为治理等工作。
企业治理组将主要负责涉锅(窑)炉废气、VOCs废气、建材企业、“散乱污”等工业企业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等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汽修业治理、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监管等工作。
移动源治理组将主要负责冒黑烟车查处、柴油货车禁行及尾气超标排放、车辆超载、物料运输车辆道路洒漏等机动车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管控措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油品油质监管等工作。
农业面源治理组将主要负责槟榔和加工业治理、推进槟榔初加工业绿色环保升级,打击槟榔土法熏烤,强化秸秆露天禁烧管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为确保全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万宁市将严格责任追究,督查中发现对自身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的,没有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或者严重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的市政府将严格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