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通知,明确将加快优化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登记工作流程,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本地区培训机构拟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总量摸排工作,牢牢把握2021年底前完成登记工作这个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任务,确保登记工作如期完成。
通知明确,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对于未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机构的现有培训机构,应当设定截止日期,日期届满,由教育部门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或调整办学内容。
海南省教育厅“双减”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是“双减”工作关于培训机构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关系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政策落地,关系到培训机构违规上市清理整治工作效率,关系到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工作成效。海南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将加快优化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登记工作流程,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不打折扣、全面完成相关任务。(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刘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