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前印发《法治服务保障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就法治服务保障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提出要求,明确法治服务保障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支持措施等内容,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实施意见》明确4大项13个重点任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创新激励、改革赋能的制度优势。聚焦科技强省、制造强省、开放强省等重点领域,在科技创新、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为塑造以创新为核心的系统性竞争优势提供制度保障。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新高地。深化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市场秩序执法监管效能,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力度,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力度。
服务高效能治理,激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动能。用法治思维推动完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探索社会治理领域综合性立法,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用法治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服务高品质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研发“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坚守司法公平正义底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建设有效融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聚焦重点、发挥优势,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人才发展总规划,完善选拔、任用、培养、交流机制,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强基层法治专门队伍建设。(褚志霞 张全连 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