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印发《实施活体资产抵押贷款业务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落实发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政策精神,有效缓解畜禽养殖“贷款难”问题。

据了解,活体资产抵押贷款(以下简称“活体贷”)主体是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达到我省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牛(奶牛、肉牛)、猪(育肥猪、能繁母猪)、羊及其他畜禽养殖场活体畜禽(含种畜禽)。贷款用于借款主体购进活体畜禽以及相关饲养支出,养殖场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和生产经营等合法用途。

《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国家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系统,为“活体贷”提供数据支持。开办活体抵押登记业务,发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将活体资产明确纳入抵押登记品种。提高农业保险保障力度,探索通过保单质押等方式为活体养殖户增信。《意见》要求,到2022年年底,“活体贷”业务实现16市全覆盖,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活体资产抵押综合服务体系。 (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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