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修剪小区树木、灌木丛,在空地增设健身器材……近年来,一些地方“试水”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
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容易出现民意反映“断层”、沟通渠道不畅、人大监督缺位,亟需一个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平台和渠道。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吸纳来自各行各业、了解现实情况的选民代表,既填补了街道人大的工作断层,又夯实了科学决策的民意基础,有利于形成合力、攻坚克难。
但从以往情况看,有的街道选民代表成员结构不合理、基层力量薄弱,有的街道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有的街道决策与群众意愿“不合拍”,影响了基层治理成效。从筛选选民代表到组织选民代表会议,从民生实事项目的票选决定到落地实施,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完善制度、丰富内涵,最大程度延伸倾听民意的触角,促进政府决策与群众意愿的同步对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参与,才能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是否有活力,取决于选民代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初衷是让更多选民直接参与互动沟通、开展议事协商,推动街道工作由“我为群众做什么”向“群众要我做什么”转变。但如果选民代表不能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开展走访调研并建言献策,街道工作就无法很好体现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因此,既要规范街道选民代表的构成和产生,根据名额、区域、结构比例要求,尽可能将人选覆盖到社区街道各领域,又要充分听取群众呼声,注重选民代表的政治素质、议事能力、道德品质、群众基础,严把任用关,确保选对人。
问题能否及时解决、民生实事项目能否有效落实是群众关注的重点。如果选民代表提意见、建议的积极性很高,但问题一拖再拖、关键项目无法落地,就会打击群众反映问题、参与共治的积极性。坚持聚焦民生效应和服务效益,严把项目质量,把民生实事办成百姓点赞的民心工程。按时兑现承诺,锁定时间节点,提高办事效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强化保障措施,定期督查督办,压实办理责任,优先保障民生实事项目的要素供给,确保项目早日投用、发挥效益。回应每一个热点、解决每一个难题、办好每一件实事,使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选择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实现社情民意渠道拓宽、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群众事,群众议,群众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顺应时代发展和群众需求的制度体系,激活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打通基层民意“最后一公里”,才能使基层治理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韩小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