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合肥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和协会负责人,标志着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来自全省律师、会计师、资产管理、工程咨询、清算、拍卖等多个行业的199名会员单位履职代表参加大会。

据悉,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一个全省性、行业性、专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安徽破产管理界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对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大力提升管理人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加强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督,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着重要意义。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袁春在讲话中对作好破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要求协会工作实现大格局谋划、坚持高水平发展、推动高层次协同,积极构建互信、合作、清廉的职业共同体关系,积极推动安徽破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指出,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在破产管理人之间架设交流平台,在政府、社会、企业和破产管理人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也是为发挥自律功能、促进规范发展创设有效载体。全省破产管理行业要以协会成立为新起点,继续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努力为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贡献出新的力量。

姜明强调,要坚持高站位,突出全局性,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破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充分认识破产管理工作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是有效发挥管理人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破产法治环境的具体举措,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现实需求,自觉对标对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发挥破产管理人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健全企业退出机制,在法治框架内维护好、实现好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坚持高质量,突出实践性,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全省破产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着力推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统筹破产管理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四个效果”,着力提升破产管理发展服务能级,旗帜鲜明讲政治,兼顾各方利益平衡,帮助危困企业走出困境,规范破产企业有序退出,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有序流动,最大限度实现好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高要求,突出规范性,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服务职能。协会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破产管理人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健全自律规范体系,提高自律管理能力,推动行业规范发展。要改善执业环境,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积极完善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机制,强化自律管理,建立健全执业评价、投诉处理、行业惩戒机制。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民松当选为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朱明、朱金宏、史东洋、高峰、褚道成、邵晖、李静、张从江、黄中梓、蒋祥爱等10人当选协会副会长,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文金当选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杨俊武、杨季冬、陶传江、谢斌当选协会副监事长,史东洋受聘担任协会秘书长。(记者 汪乔 实习生 王静娴 梅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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