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是否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是否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是否限定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日,安徽组织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大检查,发现有17个项目存在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问题,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检查——

一批项目存在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根据安徽省相关政策规定,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第三方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的四类保证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2020年12月1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降低保证金缴存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按施工形象进度缴纳。

本次省住建厅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检查中,发现111个项目中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超过了50万元,不符合关于降低保证金缴存额度的规定。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肥西县上派镇北张家园安置点室外工程、旌德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建设项目、太湖县丰泰家园安置小区项目等17个招标项目存在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问题;此外有16个招标项目,实际缴纳投标保证金未超过50万元;其余的78个招标项目由于种种原因,不适用关于降低保证金缴存额度的政策。

举措——

加强政府投资招标项目专项排查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采取约谈提醒、信用记录等多项措施进行整改,目前招标人已按规定退还超额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额度,是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巩固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措施。”相关负责人表示。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及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力度,加强政府投资的招标项目专项排查,加大对招标文件的在线监测力度。

下一步,重点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是否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是否限定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真正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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