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从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等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谋划推出一批引领型、创造性市场监管改革举措,大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稳步推进广东与香港、澳门地区在准入准营退出领域相关规则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率先建立以告知承诺制为主的市场准营和更加弹性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优化粤港澳商事登记“银政通”服务,支持深圳实施个体工商户自愿登记制度,持续激发湾区市场和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竞争政策实施规则衔接,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实施框架,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
在发挥知识产权助推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将推动大湾区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推动各类创新主体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强化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强粤港澳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加快建立“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人才港,加快在大湾区打造知识产权国际化专业服务集聚发展区。
粤港澳大湾区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质量提升和标准引领。《行动方案》提出,在新兴消费、传统优势产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国际比对研究,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选择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湾区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大湾区标准确认机制,推进大湾区标准互认。夯实大湾区质量基础,推进三地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行动方案》还提出,要加强大湾区食品安全合作与交流,加快建立大湾区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平台,推进粤港澳三地农产品追溯平台对接共享。推动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推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使用的满足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指定医疗机构使用,落实简化港澳传统外用中成药上市审批及注册审批流程。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方案》的出台实施,将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监管制度机制和改革措施创提供强大动力,有利于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市场监管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市场监管事业创新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记者/宾红霞通讯员/粤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