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安徽省委党史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上获悉,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均标准达到675元/月,比2020年增长5.1%。

据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耿雪梅介绍,今年以来,我省谋划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和“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行动等,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中,我省连续7年获得优秀等次。

今年,我省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各市2021年低保标准比2020年增长4.5% 左右,同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且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均标准达到675元/月,比2020年增长5.1%。

在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方面,我省进一步修订完善低保、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乡镇(街道)。目前,全省共有95个县(市、区)、1210个乡镇(街道)实现审批确认权下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完善购买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等社会救助事务、服务工作,让社会救助更加有温度、有效度,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

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方面,我省创新手段方式,通过建设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台,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与江淮大数据台对接,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此次,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54.18万人次,支出资金2556.29万元,走访后解决政策问题1574个,解决个案问题2472个。

耿雪梅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在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等五个方面重点发力,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强化兜底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 檀美玲 许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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