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近期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关注企业生存之难,解决企业发展之困,实现企业预期之稳,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是当前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重要部署和行动共识。部分沿海先发省份明确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地深化改革的“头号工程”,向市场主体释放更加明确的亲商、安商强烈信号。越是经济实力强、发展势头好、环境口碑佳的区域,越是重视系统性、制度性优化营商环境,力求在营商环境改革上先人一步、快人一着。这更加凸显出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紧要性和迫切性。
绷紧保护市场主体这根弦,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始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第一章总则中明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第二章就是“市场主体保护”专章,共作出了九条规定,清晰划定了营商环境底线。这部条例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已近两年,但必须清醒看到,一些市场主体保护条款在部分区域仍然处于“空转”状态。国务院大督查通报的外省某地出现大规模大面积“三乱”行为,就严重违反了条例中第十四条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的规定。这也警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首要的是常态化对照条例中保护市场主体的规定,守住规则边界和底线,坚决不碰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红线”。疫情冲击之下,部分地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压力较为突出,越是这样,越要保护市场主体这个活力之源,切不可拿市场主体当“唐僧肉”,竭泽而渔,否则将成为被市场主体和投资商“屏蔽”、难以振作的发展洼地。
绷紧保护市场主体这根弦,重在敬畏法治,以更严谨专业精神和法治思维来严把政策举措合法性审查关口,力争提前过滤那些可能“暗伤”“误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不合理条款。魔鬼藏在细节中,政策举措的一些细枝末节或者操作性流程很可能被一些利益方暗中“埋雷”,给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人为设障,甚至加重社会负担。特别要防止一些出于局部利益,与中介机构、关联企业联手在一些政策措施或者监管举措上“夹带私货”的行径。国务院第大督查近期通报某市在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安装燃气设备时,向2027户居民强制捆绑搭售燃气灶、物联网表、报警器等配件,每户居民实际支出3200元至3500元,远高于物价部门核定的2000元/户标准。各地须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建立涉企事项动态化评估反馈和调整机制,第一时间征集市场主体意见,及时纠正各类加重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痛感的做法。
绷紧保护市场主体这根弦,重在制度化长效化机制化。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提出“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这就需要行政、司法部门形成合力,站在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一边,全天候张开维权雷达,当好抵制“三乱”等侵权行为的防火墙。省、市两级也应学习借鉴国务院大督查做法,定期开展“长牙齿”的督查督办,不走过场,真刀真枪消除痛点堵点,切实增强广大市场主体获得感。(胡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