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省扎实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和“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行动等,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中,我省连续7年获得优秀等次。
社会救助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54.18万人次,支出资金2556.29万元。各市2021年低保标准比2020年增长4.5%左右,同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且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75元/月,比2020年增长5.1%。
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我省通过修订完善低保、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出台《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持续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乡镇(街道)。目前,全省共有95个县(市、区)、1210个乡镇(街道)实现审批确认权下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完善购买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等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让社会救助更加有温度、有效度,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
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我省深入开展摸底排查,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广泛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走进村(社区),将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建设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与江淮大数据平台对接,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见习记者 李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