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4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开展 2021年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认定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网站公示等程序,新认定35家集聚区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新认定13家为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包括3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近年来,我省聚焦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电子商务、新型专业市场、创意文化服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九大领域,加快推进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全省服务业集聚、加快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省级服务业集聚区195家,集聚示范区73家。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引导集聚示范、强化运营监测、增强政策保障、开展交流合作,为各类集聚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集聚示范区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王弘毅 王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