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1月6日上午,广东省打私办组织开展全省打击整治涉走私“三无”船舶现场集中销毁活动。广东省打私办在广州市番禺区设立集中销毁主现场,深圳、珠海、佛山、汕尾、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等地市设立分现场,同步开展销毁活动。在此次活动中,各地共派出工作人员764名,出动巡逻执法艇64艘、警用直升机2架,钩机、挖掘机等拆船机械设备68台,现场销毁涉走私“三无”船舶362艘。

据了解,2021年以来,广东省打私办在全国打私办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八大专项行动”、打击治理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联合行动为牵引,严厉打击冻品、成品油、洋垃圾、濒危物种和“水客”等走私违法犯罪,统筹海关、海警与公安打私、刑侦、治安等警种,组织开展“海啸2021”“百日攻坚”“清湾”“锄链”等专项行动,发起打私“飓风”集群战役84个,查办各类走私案件23481宗,查扣涉走私冻品4.66万吨、香13.7亿支,查证走私成品油16.3万吨及其他走私货物物品一批,案值达434.76亿元。持续开展涉走私“三无”船舶清理整治活动,集中清理在海(水)域航行、停靠、停泊的涉嫌走私偷渡的大马力快艇、铁壳船等“三无”船舶,开展了11波次“海啸”突击行动,查扣各类涉走私“三无”船舶4412艘,其中大马力快艇(俗称“大飞”)1948艘,销毁涉走私“三无”船舶3033艘。深入推进沿海沿江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示范点“百镇工程”,全省已建成示范点112个,其中全国示范点1个、省级示范点5个、市级示范点37个、县级示范点69个,积极探索广东反走私“枫桥经验”。

省打私办、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广东海事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海警局以及广州市打私办、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集中销毁主现场活动,各地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现场参加活动。

附:“三无”船舶及其危害

《关于“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规定,是指具有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情形,在水上航行、停泊、作业的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动或漂浮设施、装置。不法分子利用大马力快艇等“三无”船舶从事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严重影响水上生产、作业、运输正常秩序,威胁水上运输、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并且关系到食品安全、群众身体健康及疫情防控大局。(记者/李润芳 通讯员/粤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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