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促进合理医疗检查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从加强医疗管理、加强机制创新、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改革措施、加强统筹推进等5个方面,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方案明确,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将明确和细化的各病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通过电子病历、知识库、智能审核等多种方式,以电子化形式嵌入医务人员工作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2022年底前,三级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5%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进一步促进资源共享。方案提出,要推进检查结果互认,互认项目包括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两类119项,首批在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之间,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内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检查资料共享,如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通过建立医疗机构检查资料数据库或“云胶片”等形式,推进检查资料共享;鼓励各地按照标准独立设置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 并统一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为区域内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方案,安徽省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对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资料共享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进行实时监控,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同时,健全完善日常监督、综合监督、专项检查、质量控制、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等,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方案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鼓励将医务人员分析判读检查检验结果、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作为绩效分配的考核指标,不得设置可能诱导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的指标并将其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