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创新搭建群众诉求服务四级平台,坚持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基本原则,全面整合辖区行政社会资源,把做好群众诉求服务工作抓紧抓好,打造在家门口解决群众矛盾的“光明模式”。
光明区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在区级、街道、社区和企业园区、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医院等人流密集型场所,搭建了200个群众诉求服务厅(站),打造了“500米群众诉求服务圈”“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和“500米社会心理服务圈”,一站式解决群众诉求,一揽子提供群众服务,一体化守护社会平安,98%的群众诉求能够当天在社区得到解决,实现“群众诉求服务不过夜”,逐步建立起“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021年,全区200个群众诉求服务站累计受理群众诉求21856宗,化解率达99.82%。(林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