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上班第一天,我省召开了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2月9日,合肥市正式发布“稳企增效9条”温暖“新政”。为迅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对当前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
对3月底前计划开工的重点项目,施工许可证实行容缺办理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在关于落实《合肥市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出,对申报材料齐全的房建市政类重点项目,按正常流程予以发放施工许可证;对申报材料不全的房建市政类重点项目,参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事项办理的通知》(合建审改〔2021〕1号)实行容缺办理,予以发放“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证。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的民用建筑项目,按正常流程予以发放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审查要求的民用建筑类重点项目,申报单位承诺限期整改完善审查意见,先予发放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
2月10日上午,市城乡建设局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对“董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三十岗集镇三期复建点项目”发出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第一时间将审批意见发放至企业,助企实现“开门红”。截至目前,共发放3份告知承诺制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受益企业3家,总建筑面积57.1万㎡。
“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不但让企业提前领证,而且还大大缩减了审批办结的时间,加速了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告知承诺制也改变了原先的重事前审查变为重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了‘宽进严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相关人员表示。
《合肥市加大稳企增效力度 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中提到,对2月15日(含)前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节前正常水平并且正常施工的在建项目,或者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增幅靠前的50家本市建筑业企业(含在本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外地建筑业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和信用加分。对此,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报送复工达产在建项目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用工量达到节前正常水平且正常施工的在建项目进行摸排并于每日据实报送。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迅速地推进中。
市政公用单位(供水、燃气等)积极推进外线接入“代办制”,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自2021年3月1日以来,合肥供水集团、合肥燃气集团积极推进外线接入“代办制”。取消涉建筑物红线外及表具计量的相关收费,全程代替用户办理破路、破绿、交通占道等各项市政许可手续,缴纳破复费用,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优质服务,实现“服务多跑路,群众零跑腿”。
截至目前,合肥供水集团已代办道路破复手续54项,为用户节省91万元。按照红线内外政策,共承担276个新装项目红线外工程费用及道路破复费约800万元。合肥燃气集团共完成市政手续代办134项,为用户节省费用共计约131万元。
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月9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建设系统开展2022年“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合建质安〔2022〕4号)印发后,全市建筑企业和项目积极响应,结合项目复工计划,开展了各式各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观看安全教育小视频、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现场隐患查找等形式。通过"讲好第一课"行动,有效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共有179个项目开展,累计7992人次参加。
此外,市城乡建设局拟于3月初至4月底组织开展 “送培训到一线”绿色建筑专题培训活动。每周开展一次,重点培训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及专业知识、绿色建筑专项查验工作指南等内容,助推全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推行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包容审慎监管
2022年1月1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正式执行。根据《免罚清单》,此次列入的六大类37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监管范围的主要有注册建造师未履行义务、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等23种情形。《免罚清单》的免罚事项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裁量中“不予处罚情形”的规定,主要以初次违法、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三个构成要件作为免罚条件。旨在对于市场主体“无心之失”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予以“容错”,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目前,市城乡建设局已严格按照要求,讨论并通过免除4个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行政处罚建议,后期将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做出不再违法的承诺,并将免罚信息记录保存。
“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做好服务,通过抓顶层设计、重点企业、突出问题、营商环境以及创新发展助力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介绍。(记者 檀美玲 合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