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2月22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借鉴南水北调、引黄济青等国内重大调水工程管理经验,我省于2019年启动条例立法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及省司法厅支持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专题研究,深入调研论证,多轮征求意见,形成《条例(草案)》,先后经省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于2021年12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条例》从划定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规范水量调度和用水管理、加强航运管理、强化水质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共七章、四十八条。《条例》的贯彻实施,对加强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促进沿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引江济淮工程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引江济淮工程的建成使得我省的水运资源优势进一步释放,将进一步加强区域交流合作,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加速皖北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加强引江济淮工程建设监管以及建成后的通航管理、航道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引江济淮工程充分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记者 史睿雯 许梦宇 实习生 黄婷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