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深入发展。

刑事检察稳发展 办案质效提升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9029人,同比下降12.7%;不捕50698人,同比上升96.1%,不捕率34.3%,同比增加15.6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160955人,同比上升1.7%;决定不起诉31502人,同比上升23.7%,不起诉率16.4%,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

起诉人数最多的五个罪名是:危险驾驶罪38675人,盗窃罪21355人,开设赌场罪9814人,诈骗罪9625人,故意伤害罪8357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6%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3%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4168件,同比上升23.79%;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982件,占监督数的71.55%,同比减少0.15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76件,同比上升19.8%;已纠正1695件,监督采纳率91.4%,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569件,同比上升7.6%;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223件,占审结总数的65.6%,同比增加42.9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0件次,同比上升14.8%;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44件(含积存)。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6857人,同比上升51.4%;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821人,同比上升104.7%;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750人,同比上升78.5%;对财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0384件,同比上升93%,已执行金额435.117万元。

(五)办理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67人。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深入 监督意见更加精准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898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67件,同比持,法院再审改变130件(包括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四种结果),占审结数的85.5%,同比增加15.5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75件,法院采纳率94.7%,同比增加57.2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27件,同比上升6.3倍,法院同期采纳1533件(含积存)。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50件,同比上升4.4倍,法院同期采纳3009件。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549件,同比上升6倍。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698件,同比上升139.9%,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411件,同比上升141.8%。

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加大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入推进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28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22件,同比上升4.5倍;法院再审改变1件,占审结数的33.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持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11件,同比上升33.6倍。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522件,同比上升56.26%。

(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情况。2021年,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703件。

公益诉讼办案领域不断拓宽 公益保护效果彰显

(一)立案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429件,同比上升42%。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441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8988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8513件,同比上升71.3%。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567件,同比上升9.3%。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9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未成年人检察“双向保护” 特殊制度深入落实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755人,不捕3404人,不捕率为47.6%,同比增加18.7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3.3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737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018人,不起诉1801人,不起诉率31%,同比增加9.9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4.6个百分点。审结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608人,占审结数的25%,同比增加9.8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6453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社会调查13421次,同比上升 1.9 倍;开展法治巡讲456次,同比上升1.8倍。

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数量上升 统一履职效果初显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946人,同比上升20%。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1312人和980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77.8%。

(二)民事、行政检察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94件。案件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278件,占总数的94.6%;知识产权合同纠纷9件,占3.1%。

认真办好来信来访 司法救助持续加强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80067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33.2%、36.5%。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1050件,同比上升35.5%,发放救助金4720.92万元,同比上升55.9%。

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全力保护非公经济发展

(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涉黑恶犯罪决定起诉1617人,同比下降62%;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决定起诉28人。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1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568人,同比下降0.6%;单位犯罪不起诉率23.7%,同比增加0.45个百分点。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上升71.4%;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78件,同比上升122.9%。

院领导带头办案 办案类型多样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3312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263件,占6.8%;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1049件,占93.2%。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5136件,占75.5%;民事、行政检察类2729件,占8.2%;公益诉讼检察类5178件,占15.5%;案件管理类269件,占0.8%。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4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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