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合肥开幕,会议审议了《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根据《草案修改稿》,我省或将探索开展易货贸易试点、推进自贸试验区绿色低碳发展、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

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

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明确自贸试验区容错纠错免责机制的适用条件和免责内容,有利于增强实施的可操作,进一步激励自贸试验区守正创新、先行先试,是必要的。

《草案修改稿》规定,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出现失误或者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或者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予追究相关责任。经确定予以容错的单位和个人,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受影响。

探索开展易货贸易试点

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自贸试验区审慎探索开展易货贸易试点,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自贸试验区贸易模式,降低贸易成本,扩大贸易规模。

《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自贸试验区可以审慎探索开展易货贸易试点,创新易货贸易形式。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除外。

推进自贸试验区绿色低碳发展

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对提升自贸试验区绿色低碳发展水作出具体规定,有利于探索产业发展资源瓶颈和环境容量问题的解决路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必要的。

《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自贸试验区应当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先行区,推进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集聚发展,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申请国际通行的环境和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认证,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

细化产业用地保障规定

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细化产业优化升级用地要素保障规定,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存量产业用地提容增效等,有利于提高自贸试验区土地资源配置利用效率,降低用地成本,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是必要的。

《草案修改稿》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鼓励自贸试验区内存量产业用地提容增效,按照规划和产业导向,存量工业和仓储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工业、仓储、研发等产业用地多用途混合利用。(记者 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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