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4月1日起,市区中兴大街等18条道路上将设置首批“严管路段”,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交警支队设置市区第一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4月1日起,“严管路段”上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外,每日7:30至19:00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机动车违法停车或临时停车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同时,在“严管路段”交警部门还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低速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行、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管理。

另外,市区其他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含限时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交警部门将对经提醒后拒不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记者侯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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