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记者3月28日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广泛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的指导意见》,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围绕“六聚焦”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息纷安民”办实事

我省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律师公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顾问、司法建议等制度机制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主动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强化诉源治理,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聚焦“立法利民”办实事

我省始终将立法为民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作为立法的主要任务,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立法工作的奋斗目标,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立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强环境保护、交通安全、食药管理、公共安全、农资质量、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涉农权益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立法,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需求。

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优化立法意见征求方式,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支持和引导人民群众广泛有序参与立法过程。

聚焦“执法为民”办实事

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等的法治观念,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为民的质量。

深化执法为民体制改革,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选择执法、滥用执法裁量权等问题,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改革力度,坚决破除执法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裁量权基准制度。

依法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依法严惩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电信网络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职务侵占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聚焦“司法惠民”办实事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健全社会公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义。

优化司法便民举措,全方位提升信息化水,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完善“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机制,促进矛盾纠纷迅速有效有力化解。加强司法公开与审判监督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创新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专项“绿色通道”,切实保障特殊群众合法权益。实行信访案件立案登记制,促使信访纠纷实质化解。

聚焦“普法润民”办实事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实施“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

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群众法治需求分析,推动法治宣传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建设更高水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模范守法家庭。

聚焦“服务为民”办实事

围绕群众在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民生领域的诉求,开通“绿色渠道”,优先办(受)理,快速办结。推进基层政务服务、诉讼服务、检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台建设,让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更加方便快捷。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乡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智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全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先保障,更好满足群众多元法律服务需求。

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办理,提升法律案件质量及服务。(记者 汪乔 通讯员 彭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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