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我国疫情多点散发并出现局部暴发,安徽交通部门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的要求,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据统计,4月1日至11日,全省高速公路出口放行绿色通道车辆2.73万辆次,其中跨省通行绿色通道车辆1.79万辆次,采取紧急方式免费放行车辆累计5442辆次。
4月12日,安徽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全省高速公路疫情防控通行管控措施,维护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秩序。对于此前已关停的收费站尽快恢复通行,并向社会公布。确因疫情防控需要继续临时关闭的,由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批准同意。严谨擅自阻断或关闭收费站,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关闭的,由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按规定报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经批准临时关闭的,实施关闭前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关闭信息及其他道路通行方案。经批准临时关闭的收费站,经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评估具备恢复通行条件的,当地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恢复通行,恢复通行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管控方面,此前已关停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于2022年4月12日12时前恢复运营,并向社会公布。当地政府要会同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服务区安全运营。对恢复通行或运营的收费站、服务区,当地政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放得开、管得住。确需继续关停的服务区,由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按规定报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审批,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关停的服务区,要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满足司乘人员基本需求。
此外,明确要求,各地要为因疫情滞留在封闭区域、防疫检查点、服务区等地的货车司乘人员提供餐饮、如厕等基本服务,确保各项措施及时有效落实。(顾磊 记者 史睿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