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署加强地方政府成品粮油储备管理,要求各地落实储备规模,加强储备管理,确保成品粮油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关键时刻靠得住、调得动、用得上。

成品粮油储备是地方政府储备粮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粮油应急供应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各地要合理确定成品粮油储备品种和规模,有条件的市、县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应对突发事件需要,适当增加储备规模。市、县成品粮油储备应含有必要小包装产品,并逐步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比例,满足应急供应需要。成品粮油储备所有权、动用权属于本级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不得用成品粮油储备办理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等。严格储备粮油承储合同管理,落实储备费用,建立储备规模动态调整机制。

在管理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各地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储备管理。成品粮油储存仓库一经确定,承储企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承储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应用绿色、生态、无公害的科学储粮技术,特别是低温、准低温等保鲜储粮技术,保证成品粮油储存安全、品质优良。(记者 史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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