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盐城、淮安、镇江、连云港等地法院通过远程视频、驻所科技法庭等线上线下方式,集中宣判了6起有组织犯罪案件,29名被告人获刑。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包括染指工程建设领域的郝云飞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实施非法放贷的张步坤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赌黑合流”的黄海鹏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相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8年半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有组织犯罪案件121件505人,涉黑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率35.23%。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加快财产处置进度,执行到位涉黑恶财产45.83亿元。(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