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安徽省“十四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安徽城镇住房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其中,我省“十四五”规划期内城市住房的主要发展目标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提升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十三五”时期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十三五”时期,我省坚持“房住不炒”,稳妥推进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全省累计销售商品房46502.3万平方米。其中,销售商品住宅41376.7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时期增长68.6%。累计二手住宅成交12319.6万平方米,二手住宅与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套数的比值,由“十二五”时期1:6.5提高到“十三五”时期1:2.7。2020年,全省商品住宅销售面积8695.4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逐步调整并接近合理区间,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成交比例逐步合理。
到“十三五”末,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2.1平方米,比“十二五”末增加了7.4平方米。我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省级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全省改造直接投资110亿元,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24个,房屋建筑面积9851.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10.8万户,住房功能和配套设施逐步完善。
与此同时,“十三五”时期,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平均增长9.8%。全省累计新开工商品房53737.8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住宅41012.1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时期增长34.3%。2020年,全省住宅开发投资5636.8亿元,占房地产开发投资80.0%,比2015年提高15.6个百分点。2020年末,全省商品住宅施工面积33686.7万平方米,占商品房施工面积比重74.9%,比2015年提高7.1个百分点。
但《规划》也指出,我省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较快,住房市场重购轻租,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存在阶段性住房困难,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亟待提升,物业管理还有弱项。
“十四五”时期将保持住房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规划》指出,我省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艰巨,各地对房地产开发有较强依赖,应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累计新建商品住宅供应360万套(约41800万平方米),累计新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2万公顷,保持住房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稳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住房租赁行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同时,将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累计改造城镇棚户区50万套,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规划期末,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28%以上。
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5600个,房屋建筑面积12500万平方米,惠及130多万户。规划期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有条件的市、县(区)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新建住宅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将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住宅全装修占比逐步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占比稳步提升,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城镇人居环境更加整洁、舒适、安全、美丽。
从长远看,到2035年,全省住房供求总量和结构将实现动态平衡,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面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更加成熟,房地产市场发展平稳健康。覆盖面广、保障适度、运营高效、可持续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