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是第十四个“世界海洋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海洋宣传日”。6月7日,南京海事法院发布2021年海事审判数据: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409件,同比增长47.77%,立案标的额总计52.18亿元,收结案数均位列全国海事法院第六位。
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介绍,去年受理的2262件民事案件中,数量排名前三的分别为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受理海事行政案件126件、执行案件1021件,依法扣押船舶118艘,其中拍卖成交船舶11艘,拍卖成交总额5938.82万元。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97件,其中涉“一带一路”签约国案件80件。南京海事法院已设立5家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深入推进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共受理涉渔民船员群体纠纷案件347件。
我省是造船大省,每年造船完工量占全国近半,目前已形成千亿级造船产业链。昨日南京海事法院同步发布应对疫情影响护航港航船舶企业发展十二项措施,通过提升涉疫海事案件的“立审执”环节协调联动水平,精准护航港航船舶企业发展。该院将开辟涉疫诉讼绿色通道,构建因疫情影响引发的海事海商纠纷“快立、快审、快执”闭环工作机制,推动诉讼服务事项一站办结。对涉及疫情防控或对生产经营有重大、紧急影响的船舶修造、货物运输等纠纷,法院将依法适用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裁定先行放船、放货,畅通物流运输。对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企业,法院尽量采取限制船舶处分等“活扣”保全措施,促进企业偿债能力提升回转。对主营业务发展良好,但因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