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减轻燃油价格上涨对道路客运带来的成本压力,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21〕48号),从7月1日起,上调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

根据我省道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当油价累计上涨或下降500元/吨及其整数倍时,道路客运班车价格每公里相应增加或降低燃油附加费0.006元/人。截至2022年6月15日,全省0#国Ⅵ车用柴油、89#国ⅥA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分别为每吨10525元、11630元,比2006年5月24日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上涨5416元和6158元,汽柴油价格平均上涨5290.5元。

按照联动机制,自今年7月1日起,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每公里0.036元/人调整为0.06元/人。请各地做好相关线路道路客运票价核定工作,并督促道路客运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道路客运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等工作。(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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