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2021年安徽省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发布,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在国务院食安委对各省(区、市)202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安徽省再次荣获A级等次的好成绩,安徽省评议考核成绩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

2021年,我省修订实施《安徽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安徽省食品药品抽检经费管理办法》《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办法》《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安徽省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规定》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重要制度文件,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各方责任落实。

我省紧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药环犯罪“守护平安—夏秋攻势”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雷霆行动”、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督查、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等10个专项整治行动。农业农村部门立案查处食用农产品各类案件143件,销毁问题产品72.62吨,涉案金额174.3万元。省生态环境厅实施食品行业环境行政处罚56件,处罚金额642.83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办结食品案件30507件,案件总值4321万元,罚没款1.56亿元,移送公安机关437件,每万人案件数4.4件,查办案件数位居全国前列;查获野生保护动物4411只,制品634.5千克;查办“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案件549件。公安机关侦办危害食品安全案件6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95人,涉案金额达9.7亿余元。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10件113人,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8件79人,依法提起公诉147件203人,提起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31件,法院判决支持惩罚性赔偿2.2余亿元。全省法院受理食品安全犯罪一审案件211件,审结189件,判处罪犯317人。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韩永生介绍,2021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我省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60734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26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79%。从抽样食品品种看,消费量较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蛋制品抽检不合格率均低于总体不合格率。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看,主要包括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兽药残留超标等六类不合格项目。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按照“风险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复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下架、召回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2021年,我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105.9亿元,利润总额203.4亿元,完成全省规模以上工业6.9%的营业收入和7.6%的利润总额,在稳增长、惠民生、保就业、促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办)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全省15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了“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为了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规范提升等行动,积极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中向好。(记者 苏艺 许梦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