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合力构建安徽省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意见》规定,各市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联络机制和会商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落实相关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察机关要推动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实现有关案件行政、司法信息互联互通,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共享执法信息,并适时就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沟通。要共享知识产权专家资源,互相推荐有丰富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人员加入对方专家库。检察机关要聘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案件,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

《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协助,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重大案件共同挂牌办理,探索完善跨区域协作,共同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完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人才交流机制,探索开展同堂培训、联合调研,共同提高业务能力,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共同推动《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和《安徽省专利条例》修改,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跨业务融合发展。(徐越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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