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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丁憐) 2022年12月30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根据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90元、1760元、166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珠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调整后的一、二、三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60元、18.30元、17.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次调整标准适用于贵州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一审:丁 憐

二审:李 蓓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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