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22〕181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资料图)
你厅《关于呈请批准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请示》(黔文旅呈〔2022〕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武陵山区(黔东)文化生态保护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黔西北文化生态保护区”三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二、原则同意《武陵山区(黔东)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黔西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三、由你厅严格按照《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指导当地政府认真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指标任务,确保实现规划目标,为当地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一审:武淑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