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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涉疫物资价格监管工作,不断加大行政指导、提醒告诫、巡查检查、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平稳有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将一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黔东南州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哄抬药品价格案。2023年1月16日,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对黔东南州某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地塞米松磷酸纳注射液原进价0.58元/支,原销价0.63元/支,2022年12月进价0.7元/支,2023年1月起将销价提高至9.8元/支,进价增长20.69%,销价增长高达1455.56%,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处70万元的罚款。

一审:武淑

二审:汤成伟

三审: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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