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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近日,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七中队民警在花果园中山南路开展夜间酒驾查缉工作。执勤民警检查一辆灰色摩托车时,发现其驾驶员周某身上有酒味,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8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通过询问得知,周某晚上和朋友在中央商务区吃宵夜,期间喝了几瓶啤酒,吃完宵夜后骑摩托车准备回花果园K区。
在民警告知其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周某一脸疑惑地问:“我才喝了几瓶啤酒,骑的是摩托车,又不是开车,这也算酒驾吗?”在经过民警的细心教育后,周某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
随后,民警对周某的驾驶证进行暂扣,并告知其在规定时限内到交管局南明区分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由于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暂扣半年的处罚。
一审:曹 轶
二审:林 萌
三审:李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