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真“刑”!贵州一男子心情不好后的一个举动,导致获刑六年半

近日,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审理了被告人雷某某放火一案。雷某某为泄愤放火烧山,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

(完整新闻↑↑↑)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0月5日,被告人雷某某心情不好为了泄愤,先在昌明镇谷凌村使用打火机点燃山上野草,之后骑车顺着山坡再次点燃多处枯草,致使这一区域的林木大面积被烧毁,后被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的护林员发现。

审判长:村支书喊你不要点火,你还说了他几句,是不是?

雷某某:嗯,他当时还要阻止我。

审判长:然后有点冲突,你对他的态度有点不好是不是?

雷某某:是的。

经贵定县林业局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4.18公顷,造成的林木直接经济损失为34000多元。雷某某被捕后对此事供认不讳。据了解,被告人雷某某在2021年曾因破坏公物受到刑事处罚。结合实际案情,在审查卷宗材料并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合议庭当庭对案件作出了判决。

最终,被告人雷某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