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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520”“521”因谐音“我爱你”成为适婚青年选择婚姻登记的高峰日。但今年5月20日、5月21日恰逢法定休息日,个别婚姻登记机关提前发布公告称将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引发网友热议。近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相关负责人就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如何看待“520”“521”等时间节点成为结婚登记高峰日?

答:近年来,部分群众希望在“520”“521”等具有谐音美好寓意的时间节点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期盼获得美满婚姻、幸福生活。我们理解这部分群众的心理诉求,但也需要提醒大家,婚姻是否幸福与登记日期无关,更重要的是夫妻相互扶持、共同经营婚姻家庭。社会公众应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只要感情好,天天都是好日子。

问:民政部是否要求各地婚姻登记机构在5月20日、5月21日开展婚姻登记服务?

答:根据国家机关法规政策,民政部不宜作出统一规定。

各地可以立足本地实际,预测预判、科学决策,综合考虑自身基础条件和短板弱项,以省或市为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并适时向社会发布通知或公告。

决定在今年“520”当天开展业务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要认真准备,提前制订专项工作方案,预判可能的婚姻登记人数,并在引导公众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进行线上预约的同时,提前告知当事人需要准备的婚姻登记材料,提高当天办事效率。通过在婚姻登记机关循环播放安全须知、设置隔离栏或安排专门的安全工作人员、独立休息区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维护好现场秩序。提高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承载能力,提前与运营服务商做好沟通对接,强化系统维护保障,避免出现网络故障。

决定不在今年“520”当天开展业务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要通过网络、公告等多种方式提前告知群众,并对群众的相关问询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问: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定休息日开展服务,如何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

答:我们已通过适当方式对各地进行了提醒提示,决定在“520”当天开展业务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要科学调配工作人员,做好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提升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避免忙中出错。民政部门及婚姻登记机关要依法依规为加班的工作人员调休或发放补贴等,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本文来源:中国民政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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