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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甘肃省人社厅获悉,为满足民营企业和新兴业态职称评价需求,甘肃省人社厅面向全省民营企业开展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项评审活动,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评审工作自3月中旬开始,4月底前完成,全省共有9263名民营企业人才通过本次专项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
今年3月,甘肃省人社厅明确了本次专项评审的申报范围、申报渠道、申报评审程序、评审条件等,综合考虑本次专项评审的条件标准、社保比对、信息技术保障等因素,指导各地各部门共设置28个民营企业专项评审中级职称评审会,实现职称政策与技术支持协同推进。通过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先后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开展专项评审政策解读,各中评会组建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业务培训,严格审核把关,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专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据悉,营业执照在甘肃省注册的民营企业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档案在甘肃省人事代理机构托管的工程类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本次专项评审申报范围,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一致的,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托管档案的人才市场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管地的人才市场同意,通过工作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档案不在甘肃省,但在甘肃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同意,可通过其所在兼职(技术服务)单位在甘肃省申报。
同时,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工程系列职称。取得甘肃省人社厅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让更多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到政策红利。
本次专项评审在严格执行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条件标准的同时,全面落实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支持政策。对论文不作要求,更加注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在晋升基本条件上,不把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限制性条件;在专业学历上,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专业技术工作即可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在职称台阶上,每缺一个层级台阶增加1年总专业年限,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在内部激发人才活力上,允许企业参照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