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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一季度,全省基本医保参保3709.41万人,其中职工829.05万人、城乡居民2880.36万人。

目前,我省基本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全省共12个统筹区。2022年,陕西省基本医保基金收入798.43亿元,支出538.51亿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611.94亿元,其中,职工医保结余390.05亿元,可支付月数22.25个月;城乡居民医保结余221.89亿元,可支付月数10.4个月。

我省不断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其中,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近两年提升7个百分点。同时,创新推进全民健康保,构建出具有陕西特色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2023年4月底,陕西全民健康保参保人数300余万人,累计理赔1.2万人,累计赔付0.96亿元。

全省脱贫人口450.7万人和易返贫致贫人口20.9万人100%参加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下农村低收入人口县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超80%。我省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将脱贫攻坚期省市县财政补贴规范纳入医疗救助。全省累计筛查监测预警20.08万人,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将符合条件的9.26万人纳入医疗救助保障和后续帮扶,帮助2.02万人消除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1月1日,我省12个统筹区职工门诊共济改革全面落地实施,完成个人账户调整工作,目前运行总体平稳。

目前,全省建成镇级医保服务站1392个、村级医保服务室19757个,镇村专兼职经办人员23149人,“省市县镇村”五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同时,我省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取消省内异地门诊和住院备案程序,实现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县区全覆盖,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五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县区全覆盖,基本解决异地就医垫资、跑腿报销问题。

本文来源:陕西日报作者:秦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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