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妇联发布了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3月7日记者从省妇联获悉,我省共有7位女性和6个集体获表彰。

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全国妇联组织授予优秀女性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旨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教育人、鼓舞人、引领人的重要作用,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模范、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爱岗敬业、追求卓越, 用“干一行爱一行”的执着,成就“钻一行精一行”的精彩,坚定历史自信,升华家国情怀,昂扬创新精神,倡扬文明新风,走在时代前列,以奔跑奋进的姿态,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谱写“半边天”壮丽诗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是: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郝津芳、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党委书记安敏、晋中市太谷区水秀镇程家庄村党支部副书记贾敏、阳泉市平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晋芳、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东大街派出所女子警务先锋队队长王海娇、晋城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正高级农艺师裴玉卓、临汾市吉县乡村振兴局职员张艳。

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是: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煤平朔发展集团井工设备维修中心女子液压阀维修组、忻州市第一中学校、汾阳医院、省体操武术运动中心女子蹦床队、潞安化工集团王庄煤矿女职工创新工作室。 (张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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