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27日讯(记者王佳丽)近日,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山西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利用一年时间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争取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油气长输管道外部保护风险隐患清零,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建立“高风险区域”(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风险管控政企联动机制。  《方案》提出,各企业要进行全面自查,制定隐患清单,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一处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要对“高风险区域”逐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完善“一区一案”(即高风险区、安全风险管控方案)。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三清单一方案”(管道外部隐患清单、管道本体隐患清单、高风险区域清单,“一区一案”),切实做好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  《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监督执法,对本地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相关责任人未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罚。要紧盯重大隐患整治,对需要持续推进整治的,督促企业从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针对本地区每一处高风险区域,与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建立日常联防联控、定期会商研判和协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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