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宝国)3月6日消息,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山西省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太原及晋中、吕梁两市的部分地区在今年采暖季前实现散煤全面清零。

方案要求,各市要根据清洁取暖改造户数,结合气候条件、能源供需和能源价格变化等情况,积极做好各类能源保障。“煤改电”要积极做好电力稳定供应,“煤改气”要按时签订供用气量合同。要充分发挥我省煤成气属地资源优势,按照“煤改气”户数用气平均用气需求,省内资源开采企业要给予稳价足量的燃气资源保障。各地优化合理布局洁净煤供应点和生物质燃料加工企业,采购和储备洁净煤、生物质、甲醇等燃料,保障群众清洁取暖用能需求。

统筹使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加大地方筹措资金力度,对燃气保供企业气价倒挂给予补贴,保障企业能正常稳定运营。保持现有农村居民运行补贴政策延续稳定,试行将补贴由先缴后补改为直接缴纳各级财政补贴后的取暖费用。各项补贴政策要向低收入和弱势群体倾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及时提出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下拨意见及建议,按时拨付。

我省实施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工程。太原市;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区、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吕梁市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等重点县(市、区),今年采暖季前实现晋中盆地散煤全面清零。各市要对已完成改造但不能稳定运行的、散煤复烧问题突出的区域,利用当地热电联产(工业余热)或“煤改电”集中供热BOT运营模式等对原有“煤改气”或其他超改抢跑不合理路径实行二次优化改造,降低居民取暖成本,提高设备使用率,解决改造后设备闲置不用或弃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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