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6日讯(记者马永亮)毕业季即将来临,自主创业成为不少大学生的选择。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从财税减免、金融普惠、资本参与、强化激励等方面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财税扶持政策方面,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普惠金融政策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简化贷款申报审核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

引导社会资本方面,以市场化机制促进社会资源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更好对接,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健康成长。

健全激励政策方面,支持高校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鼓励各学段大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学生可根据获奖等次享受专升本考试加分或免试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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