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金融机构将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今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车、长途客运和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一年……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一揽子”措施将全方位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和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据了解,《若干政策》包括8部分、61条具体政策。  这8个部分涉及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纾困扶持措施,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涵盖财税、金融、就业等多个方面。

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政策既有减免又有奖励

服务业是吸纳就业、促进消费和保住市场主体的关键,一头连着市场主体,一头连着百姓生活,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若干政策》中涉及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共22条,涵盖减免税费房租等普惠性优惠政策及奖励和支持等优惠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政策》规定,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全省各地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今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此外,对年度营业收入在全省排名前100位的重点服务业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根据贡献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新增限上住宿、餐饮、养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等。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思路,推动服务业不断壮大。对年度新增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调查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餐饮、零售、旅游业政策支持力度大

进入4月,省内疫情多发、频发,对餐饮、零售、旅游等接触性服务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一些中小商户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针对这些行业面临的困境,我省密集出台的一揽子举措,将着力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纾困解难。  《若干措施》中,涉及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共7条。如,今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政府将对餐饮企业员工核酸检测给予全额补贴;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餐饮企业发放信用贷、扩宽融资渠道、加强增信支持等举措。  零售业纾困扶持政策涉及6条。其中,包括核酸检测费用补贴、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机构对零售业企业融资增信支持等都有明确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今年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缓缴期间,参保职工失业后,依法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旅游业纾困扶持政策涉及9条,包括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加强旅游业银企合作、缓交失业保险、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等。其中明确要求,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采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集体性参观等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交由旅行社承接。

交通运输业政策干货十足

稳住了服务业,就稳住了就业,就稳住了经济发展基本面。  对于我省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运输业的纾困扶持,《若干政策》的内容涉及7条。其中,2022年,我省将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同时,还将研究制定我省农村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考核办法及支持政策,统筹省级财政资金积极保障农村客运发展和城市交通新能源汽车运营等。  民航业纾困政策涉及4条,内容包括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支持航空公司和机场做好疫情防控、支持航空货运重大项目建设等。  其中,我省金融监管部门将积极鼓励银行业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扩宽航空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给予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等金融支持。  同时,在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和保障措施中,也明确了省直部门和各市政府的相关责任,以形成强大的合力,保障全省服务行业纾困解难,尽快恢复发展。

本报记者郝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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