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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记者从12月14日召开的山西省企业年金工作推介会上获悉,2023年,省人社厅将把企业年金工作列入对各市人社部门的考核项目,逐级压实责任,要求各市不断提升企业年金覆盖率,推动山西省企业年金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三支柱”中的“第二支柱”,是企业及其职工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集体协商确定,待员工退休之后领取,因而也被称为“第二养老金”。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建立企业年金户数为1634户,参加企业年金职工69万人,补充养老作用初步显现。 潞安化工集团前身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责任公司,是山西省首家开展企业年金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潞安化工集团企业年金理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冯敏介绍:目前潞安年金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年金收益三者之间比例为1:1.9:1.8,这就意味着参加企业年金后,每位员工缴纳1元钱,最终可以收获到将近5元钱。 下一步,各级人社部门将多措并举、摸清底数、分类推进,创新优化服务模式,强化基金安全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扩大我省企业年金覆盖面。在企业建立年金制度工作的同时,鼓励事业单位为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的建立有利于完善职工的薪酬体系,从而增强人才吸引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武佳 李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