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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1日起,我省一批法规将开始施行。这些法规对我省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促进新兴经济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是我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的创制性立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工作的省级地方法规,为我省解决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煤炭全流程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指出了路径方向,也为全国煤炭行业走清洁高效发展道路打下基础。该条例聚焦煤炭生产、洗选、运输领域,鼓励和支持煤炭生产企业推行绿色、智能生产方式;针对燃煤发电、焦化、煤化工、钢铁冶炼、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规定了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污降碳的具体措施;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资金投入,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税收、土地等支持政策并设立专项资金,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涉及的技术研究、工艺改进等项目提供有力支撑。
《山西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和治理数字化四个方面强化抓手,紧扣促进发展这个立法目的,通过明确各方职责、财政、金融、人才、用地、用电等多方支持措施,从而服务保障我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切实为构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增添新动力。
《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林草资源保护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从1月1日起,对超载放牧或者在禁止放牧的区域放牧的,对林地、草地使用权人或者牲畜所有人处以每个羊单位十元罚款,饲养人和牲畜所有人不一致的,对饲养人并处每个羊单位五元罚款。该条例将饲养人和牲畜所有人均列为处罚对象,有利于有效打击超载放牧和禁止放牧区域放牧的违法行为,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山西省整沟治理促进条例》厘清了整沟治理中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明确生态修复措施,鼓励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强化涉及村民权益保障,突出支持和鼓励措施,将为我省以沟域为载体,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治山治水治村一体推进,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李俊华)